支持政企校社联动,鼓励高校来盐设立跨境电商学院, 推进跨境电商人才系统化社会化培养,鼓励人才到盐田区跨境电 商相关企业、实训基地等就业创业。实训基地须在盐田区开设总 部或分支机构,且在盐田区有实际办公地点。
(一)大学生落户生活补贴。
在辖区落户,且在辖区“四上”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经所在单位推荐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在辖区落户且本人创立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连续正常经营满两年的大学毕业生,按照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分 别给予二万元、三万元、五万元的生活补贴。每家单位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一百万元 ;
(二)青年人才实训基地扶持。
在跨境电商产业领域设立“梧桐青苗”人才实训基地。
按照博士生三千元/月、硕士生二千元/ 月、本科生一千五百元/月、大专生及高技生一千两百元/月、中专生及中技生一千元/月,累计长六个月的标准对实训基地进行扶持,每家单位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八十万元。对人才实训基 地实行退出考核机制 ;
(三)跨境电商企业人才住房配租。
对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可以根据我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相关 规定,申请配租企业人才住房。
第八条
加强跨境电商产业空间保障。
(一)跨境电商化产业园区奖补。
支持打造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模式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由园区运营管理主体向区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备案后化产业园区须接受监督和指导。化产业园区实际可投入用于招商的产业空间建筑面积 (指厂房、研发、智能仓储和办公用房,不含宿舍、 商业等配套用房,不包括业主及其控股企业使用的建筑面积)不低于两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