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根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1、审批机构: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有效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属于前置审批,需先办理许可证,再领取营业执照,证书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3、申请条件
01场地:商用产权(禁止居民住宅);
02具备50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
03企业注册实缴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04配备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设施;
05具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
06严格执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办理流程
0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02企业章程以及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03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0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05拟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0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使用证明;
07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