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
(2)主出资人应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商业保理公司境外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应具有从事保理业务的业绩和经验。
(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管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外方股东主体公证认证文件、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分正明(复印件);
5、中方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分正明(复印件);
6、投资各方(包括中、外方股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7、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监事委派书,身分正明(复印件)和拟任法人代表身分正8、商业保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高管人员身分正明、学力证明、执业正明及金融领域从业经验证明(包括曾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何同等);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应标明“商业保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