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目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类出口防疫物资主要是含酒精洗手液、医用消毒剂等,这类产品目前在海外市场需求量巨大,如何快速、便捷地出口受到企业热切关注。但同时,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危险性所以出口监管涉及的单证较多,各项单证材料、标签标识都有严谨细致的标准,因此企业在申报时也常遇到问题。
下面发布君就给大家整理了几个危险化学品类防疫物资出口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如何判断出口的防疫物资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企业可根据其产品中的成份是否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来进行初步判断,而zui终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应以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的结果为准。
二、出口危险化学品需要哪些单证?
根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第三条的要求,出口申报时,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也称安全数据单,safety data sheet for chemical products,SDS)是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向下游用户(包括所有危险化学品的接触者)传递化学品基本危害信息(包括运输、操作处理、储存和应急行动信息)的一种载体。安全数据单提供了化学品(物质或混合物)在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信息,推荐防护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五、境外的企业委托国内生产企业生产医用消毒剂,产品全部出口,需要国内的生产企业提供什么材料?
企业出口申报时,需要向口岸提交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备案证明作为随附单证资料。按照总署2020年53号公告,医用消毒剂(3808940010)应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并依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该产品属于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在申报出口时还应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的要求提供问题二中提及的相关单证。(需要办理危包使用证明的可向属地申请。)
六、危险化学品出口对包装有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供稿/ 广州(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审核/ 总署商品检验司
监制/ 陶永
审校/ 刘畅
编辑/ 雷煦
美术编辑/ 卫昊
我们合作的实验室,能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出具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编制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编制GHS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