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国家和省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
(2)产品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产品生产技术是成熟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视为技术成熟:1.已通过鉴定的;2.拥有专利或软著/集成电路权的;3.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的;4.已得到用户认可的;5.有正式技术引进合同的)。
(4)产品生产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内能投入批量生产;
(5)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
(6)必须通过法定部门批准方可生产的产品,须获得法定部门的正式批准。
(1)属于国家和省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
(2)产品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产品生产技术是成熟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视为技术成熟:1.已通过鉴定的;2.拥有专利或软著/集成电路权的;3.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的;4.已得到用户认可的;5.有正式技术引进合同的)。
(4)产品生产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内能投入批量生产;
(5)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
(6)必须通过法定部门批准方可生产的产品,须获得法定部门的正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