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樟树设立医疗器械一般纳税人包含项目:
人员构成:
除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外,需要有4名相关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良事件监测员与报告员,售后技术员)的备案并且持有从业证书,相关从业的挂靠人员由我们提供。
全程代为办理工商设立,税务报道,银行开户。
代为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全程配合检查,无需法人到场。
租用真实办公场所及仓库用于核查。
全年记账托管。
所有入驻企业均须将业务录入进销存系统,含一年进销存系统使用权,使用前由专人指导培训操作。
可配合市场监督局,食药局等全年不定期现场检查,无需法人到场。
二,设立医疗器械注意事项:
法人全程不用到场,但需要线上配合实名签字等操作,配合接听各部门电话,手机保持畅通。
一般纳税人企业请务必提供开票额30%以上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经营项目需一致。
需及时将本企业进货及销售货物情况录入进销存系统,以便不定期抽查。
三,设立后开票所需的成本:
樟树市默许企业所得税缴纳超1%-1.5%即可注销,30%为进项成本,算出企业所得税交1%的应纳税所得额,倒推出剩余部分,搭建个体户架构,填充成本发票,个体户需为樟树本地个体户开出成本,走本地内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