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产品到科威特,单证随货走,原产地证CO需要提前做吗?在报关前就把原产地证做出来吗?
——出口到科威特的原产地证CO不显示出货日期日期、船名航次这些信息,只要发货人、收货人、产品信息、数量、商业发票号码和日期等其它信息确认了就可以办理了。而且现在原产地证CO已经实现自助打印,不需要跑签证机构现场打印正本了,所以可以在出货前或者货物到代理手上的再申请办理原产地证CO也还来得及,不一定要提前很久,因报关之前,产品的信息可能有变化。找代理办理的一般原产地证CO,只要填写好原产地证CO内容即可,正常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出单。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简称 CO证书) 共有十二栏, 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规定的证书号。证书识别代码:C。具体规定同FORM A证书。
shipper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产地证登记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别
一般应填打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果收货人不明确,可填打发票抬头人。为方便外贸需要,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 或 TO WHOM IT MAY CONCERN。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
运输路线始发地应填中国大陆离境地,如系转运货物,应加上转运港,如:FROM ALASHANKOU CHINA TO PIRAEUS, GREECE VIA HonGKONG BY SEA。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海空联运等。
第四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指货物运抵目的地的国家或地区,即进口国(地区),一般与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第五栏:供签证当局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签证当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如FORM A证书。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按实际货物和发票上的唛头, 填写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第七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说明
请勿忘记填写包件数量及种类,并在包装数量的英文数字描述后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如果信用证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必须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末行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外商加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截止线下方,并以“REMARKS:”作为开头。
第八栏: H.S. 税目号
例如:84.14。此栏要求准确填打商品的四位数HS税目号,不得留空。
第九栏: 数量
此栏应以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制, 如“只”、“件”、“匹”、“双”、“台”、“打”等。以重量计算的可填毛重,也可填净重,如为毛重须加注G.W.(GROSS WEIGHT),净重则加注N.W.(NET WEIGHT)。
第十栏:发票号及日期
发票内容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FEB.、MAR.等表示,发票日期年份要填全,如“2006”不能为“06”。发票日期不能迟于提单日期和申报日期。
第十一栏:出口商声明
申请单位的申报员应在此栏签字, 加盖已备案的企业中英文名称签证章, 填上申报地点、时间,印章应清晰,例如:Xinjiang,China MAY 24,2015。
第十二栏:签证当局证明
此栏填打签证地址和日期,一般情况下与出口商申报日期、地址一致,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手签, 并加盖签证当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