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 喷嘴连接在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冲洗水供应管道上。
自动开关阀(需方提供)装在塔外每根水管上,以保证单独运行。
4.11 卖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详细描述冲洗喷嘴的数量、布置、喷射角度和冲洗水量并向需方提供冲洗逻辑控制图。
4.12 卖方提供如下管口的设计
4.12.1 组件冲洗系统水管管口(卖方需提供管口的尺寸、数量和布置的详细说明)
4.12.2 除雾器上游、下游侧仪表管口
4.12.3 压力指示管口
5 质量保证
5.1 标准、规范
5.1.1 除雾器、喷嘴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中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
5.1.2 除雾器、喷嘴及其附属设备,还应符合制造商所在国家的有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清单,供需方确认。
5.1.3 卖方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需方。
5.1.4 合同签订后1周,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由需方确认。
5.1.5 从订货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需方知道与否,卖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