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婴幼儿辅助食品进口检验要点
01配方注册
进口的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在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产品配方注册手续,并获得其颁发的产品配方注册号
02官方证书
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随附国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海关总署确认样本的卫生证书。
03原料控制
含畜禽肉类原料的罐装辅助食品不得来自海关总署公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04准入管理
生产上述产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均须在海关总署办理注册手续并在总署网站予以公布。
05标签检验
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上述预包装食品均需要加贴中文标签。需要指出的是,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我国境内加贴。中文标签的标示内容应当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06期限管理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准进口。
07检测报告
婴幼儿乳基配方食品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我国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及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08检测出证
海关对进口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进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作为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法定凭证。检测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来源:综合整理行业及本公司业务信息,如您需要进口单证批文办理、进口资质许可办理、港口报关报检、协调海关审价、协调海关查验商检查验、代付外汇,代办单证,国外中检,上门提货,海运门到门,国内清关、代缴税金等一站式进口报关服务,欢迎联系我司咨询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