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苏州现行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苏创业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来苏留学人员、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2.需要符合哪些申请条件?
在苏州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月拨付,申请人须在自办实体名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保期间,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缴后亦不予发放。
3.“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按实补贴, 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费率调整的按照对应新基数、费率计算。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下所有创业实体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36个月)。
4.需要提供携带哪些材料?
须提供《苏州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补贴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
(2)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两类外地户籍创业人员提供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