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承担范围:承担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一、资历和信誉
①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③ 单位年度照明工程设计工作量累计合同额≥2000万且至少完成4项照明工程设计项目。
二、技术条件
① 专业配备齐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规定。
②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 从事照明工程设计经历≥6年
④ 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6项
⑤ 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⑥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4项。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① 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完善的体系,管理制度健全(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