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环评需要具备的基本硬性要求:
1、确定用地性质,除建设用地外均不能立项。
2、确认企业无环境敏感点。
3、必须与有专门处理危废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转移合同。
环评办理程序:
1、先由环评机构预勘察企业现场,确定企业是否具有办理环评条件。
2、确认企业的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可以立项办理环评。
3、第三方咨询公司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之后递交当地环保局,进行审批及网上公示。
4、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确认企业无违法行为。对项目生产工艺及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环境分析。将分析结果(拟审批意见)与项目周边照片在环保局公众网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环保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出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6、企业取得批复后,设备开始入厂,同时设计施工环保治理工程、并同时投产,办理试运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7、企业进行试生产过程中,寻找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进行现场抽样。对污染物浓度进行分析是否达到排放限值标准并出具相关环境检测报告。
8、废气与废水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根据企业现场工况记录、污染物治理处置设备运行效果、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检测报告编制项目环境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环境验收公示平台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予以公开。
9、固体废弃物与噪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当地环保分局申请验收。环保分局接收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企业现场对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与工业噪声进行竣工验收。现场核实符合环保要求后,环保分局在规定日期内出具环境竣工验收意见。
10、申请办理正式《排放污染物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