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规定和流程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应当向审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七)办公场地证明;
(八)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为维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生命线”,营造安定、祥和、喜气的新春荧屏氛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紧紧围绕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部署全市广电行业安全检查工作,重点从3个方面狠抓隐患排查,确保春节播出万无一失。一是检查电气安全。为避免民用电和专线电混用造成功能断电、电路引发火灾隐患,我局重点检查了六盘水广播电视台、贵广网络六盘水市分公司取暖用电线路,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检查各办公室取暖情况并现场取缔少量明火取暖设备。二是检查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查阅日常巡查巡检记录,督促六盘水广播电视台、贵广网络六盘水市分公司整改一批临近过期灭火器和故障应急灯,并督促建立科学有效工作台账,完善日常工作程序。三是检查防卫安全。重点检查门禁系统安全和出入登记情况,督促安保人员佩戴安全器械,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询问和登记制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出真招、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