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卫生“三同时”报告代办-南通宁大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三同时)
评价意义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2)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第九条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预评价时间
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设计阶段
以上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提供一站式职业卫生检测服务,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关注我们,随时了解职业卫生检测动态。
什么是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当预测某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其运行过程中将会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发生职业病时,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什么情况下要做职业卫生“三同时”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规定,在不同阶段做好相对应的工作。
“三同时”都包含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包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之后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三同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立项文件;
2、土地资料;
3、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储存量、年用量)、项目工艺流程、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型号、数量、位置)、项目公辅工程来源(水、电、气、暖)、人员分配;
4、企业总平图、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有了提供)、防护设施等。
怎么做职业卫生“三同时”
需要找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一系列技术服务。
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现针对于安全评价及安全咨询事项,主要提供以下咨询和办理服务:
1、职业卫生“三同时”;
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安全“三同时”;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安全生产标准化;
6、双重预防机制
7、职业卫生人员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