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 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其职责范围内批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 文工件商复局印所件发;的
全7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特别提示: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有关部门的专项审批,请在提交申请前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
前2置.审 批《申申请请。表》及电子样报首页(icp证)应由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申请人应当在经营电信业务或者变更电信业务时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如并提对供材不料真内实容材的料真,实通性信负管责理。局将不予核准相关业务许可申请。
3. 本规定中涉及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其他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回执、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4.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中自然人持股比例应达到5
15%.及 以从上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