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为进一步深化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我委开发建设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ortant;">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
portant;"> 二、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参照《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见附件)。
portant;"> 三、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仍按照原方式申请。
portant;"> 四、请企业高度重视线上填报工作,指派本企业专人负责,确保相关申请、补齐补正、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材料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