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备案登记是什么?
境内居民(包括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个人)以投融资为目的,利用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利用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简称37号文备案)。37号文登记也是中国自然人唯一且合法合规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途径。
在中国,想要进行境外投资并且合规合法,那么就需要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俗称为37号文。这篇文章将为你详细解读37号文登记所需的材料,以及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登记所需材料一览:
书面申请:首先,你需要准备一份书面申请。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填写这份表格是必不可少的。
身份证扫描件:擬办理个人境外投资匯登記申请时,记得附上身份证的扫描件。
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档案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这些文件是核心材料之一,确保它们齐备。
内资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影本:在37号文登记中,需要提供你在境内持有的内资公司的相关文件。
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这些财务报表是审批流程中的重要依据。
商业融资计划书:详细说明你的商业计划和投资计划。
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确保你获得了必要的授权。
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文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如果你的境内运营实体(OPCO)设立不满一年或没有实际经营,银行通常不会接受37号文登记。
无论你有多少股东,都需要一起进行37号文登记。否则,你需要出具承诺函,表示将来不会申请相同的登记。
如果境内运营实体(OPCO)有多个创始人(境内居民),建议每个创始人都单独设立一个BVI公司。这可以避免在股权发生变化时需要频繁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根据现有规定,初始办理37号文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一)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四)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企业尚未设立的,提供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五)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六)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一般在实务中,还需要提交以下两项重要文件:
(1)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简称TS)。实务操作中,目前多数银行仍会要求提供投资意向书,以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2)放弃函。如果境内权益所属企业既包括拟以该企业权益办理37号文的境内个人股东,又存在其他不办理或无法办理37号文登记的股东,部分银行会要求不参与37号文登记的股东(无论个人还是机构、直接持股还是间接持股)就其放弃参与37号文登记出具一份放弃函(或由境内企业的股东形成含有该内容的一份决议)。需要注意的是机构股东在承诺函中放弃办理37号文登记仍然可以通过odi备案的方式完成境外投资的合规,若机构股东不愿办理odi备案,建议个人股东与机构股东协商一致,让机构股东先行退出,将公司变为纯自然人股东架构。
不办理37号文可能面临的风险
37号文通过确定“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等定义、增加特殊目的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的外汇登记程序等安排,把目前市场上比较流行的设立海外信托、狭义解释“股权融资”等规避75号文登记的手段纳入到了外管局的监管范围。按照37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通过其拥有或控制的以投融资为目的的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都需要办理返程投资外汇登记;公司高管和员工在特殊目的公司上市前行权,也需要办理返程投资外汇登记。这些规定将大大限缩灰色操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