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税局曝出不少个人因个税汇缴而被处罚的案例!
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免税收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205.88元。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即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即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2)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4)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同时,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所得×(1-20%)×70%。
3、专项附加扣除
4、其他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来源:猫叔说说、税务师顾姐、财务第一教室等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