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申请?
答: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解读:原先外债审核登记申请: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由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地方企业(含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此次发改委统一了申请路径,简化了企业办理流程)
我们公司准备借两笔外债,应该提交两个申请报告还是可以将两笔外债写在一个申请报告中?
答:可以写在一个申请报告中。
真实性承诺函应由哪家企业出具?
答:应由对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对外债具有实际决策权的主体出具。
境内银行申请借用外债,需要提供《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没有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应签字栏该怎么签?
答:可以由行长和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内外部决议文件(或具有决定权的同等效力文件)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答:应包含拟申请外债的关键要素,涉及担保的也需要明确。
企业在境外借用外债并开展投资活动,应该办理企业外债审核登记,还是应该办理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备案?
答: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企业借用外债应该办理外债审核登记手续;如果同时涉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11号)所述境外投资行为,则也应该办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现场提交外债申请材料是否需要预约?
答:不需要。
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如何提交?邮寄地址是什么?
答:请在网上大厅报送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路径:“政务服务”-“我的大厅”-“已办结件”-“报送发行信息”;
如确有必要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借用外债信息,企业需将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申请主体公章后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国外贷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