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
答: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铁运行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二、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
答:《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定义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三、哪些是房屋的异常迹象?
答: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沉降、倾斜、裂缝。
四、国家对房屋完好与损坏的程度如何评定?
答:《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
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损坏房;
D:严重损坏房;
E:危险房;
五、什么是房屋安全检查?
房屋安全检查是指对房屋的结构、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的安全程度进行查勘。
六、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安全进行鉴别、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