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加坡公司的公司名称必须是英文,拟使用的公司名称不可以和现有已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名称相同或过分相似;
2.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它由一或多名股东在一或多名见证人面前签署。公司章程大纲规定必须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的宗旨、成员的有限责任、注册的股本、细分的股数和价值等基本事项;
3.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新加坡境内。
1. 新加坡公司的公司名称必须是英文,拟使用的公司名称不可以和现有已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名称相同或过分相似;
2.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它由一或多名股东在一或多名见证人面前签署。公司章程大纲规定必须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的宗旨、成员的有限责任、注册的股本、细分的股数和价值等基本事项;
3.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新加坡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