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以及加固处理。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2)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环境改变;
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6)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舒适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结构现状;
8)对性有疑。
点:原设计有误、考虑不周,主要是指房屋在设计方面考虑不周全,出现缺陷的,如个人设计的房屋,或设计未经审核,或者是审核没有考虑到而引起的房屋质量缺陷;
*二点:施工质量不良,包括施工人员的*技术不过硬,和材料偷工减料两方面;
*三点:使用管理不当,主要是业主房屋的使用不当,或*出房屋设计功能使用;
*四点:环境影响,主要是房屋周边环境,如涵洞建设、隧道施工、工程建设、河流开挖等。
*五点:灾害影响,主要是因灾害而导致的,如火灾、风灾、雪灾、化学腐蚀等。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
4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 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需要注意第4条,建设单位在组织施工自己的建筑物时,要注意对邻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以及施工降水对附近附近建筑物的沉降影响。通常,施工图纸中会注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
如图纸中没有明确,可与设计人员沟通。也可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 50007―2002.3.0.1条规定进行选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房屋抗震检测鉴定:
一)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抗震鉴定:
1 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 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 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5 达到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需继续使用的构筑物。
6 未按抗震设防标准设计或建成后所在地区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构筑物。
7 改建、扩建或改变原设计条件的构筑物。
二)房屋抗震鉴定的适用范围:
1.房屋改造前后的抗震鉴定房屋对原有抗震结构进行改动时,需要进行抗震鉴定。
2.房屋加建时的抗震鉴定对房屋原有层数进行加建的,需要进行抗震鉴定。
3.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时的抗震鉴定原有房屋的功能属性上升时(如厂房改建成养老院、幼儿园、商业房改建成医院、培训教育机构等),需要对房屋进行抗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