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强度的重要性:
1.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重要性
传统规范以标准养护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养强度)作为混凝土强度验收的依据。但实际上其是一种“材料强度”,只反映拌合物的质量(材料及配合比),由于养护条件(温度、湿度)和龄期(承载时间)与结构实际情况不同,两者存在着差异而缺乏代表性。如何*真实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实际强度,这是工程界长期以来探讨的实质性问题。
2.与标准养护强度的关系
2.1标准养护强度的重要性
标养强度是特定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度。有关标准规定,其养护温度为(20±2)℃;湿度不小于95%;28d后以0.3~0.8MPa/s速度加载测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经一定规则计算后所得的强度代表值。按其进行评定以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是否可以合格验收。实际上标准养护强度只反映了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原材料质量、组成成分、配合比、搅拌工艺)而并未反映施工养护条件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振捣、养护、施工状态等)。
2.2实体强度的重要性
与标准强度不同,同条件养护强度由于如实反映了施工和养护的影响,故*接近结构混凝土的真实强度,有*好的代表性。试验和分析表明,由于比表面积大,干燥失水的影响*大,因此同条件养护强度一般略**结构实际强度,所以验收界限还须适当调整。与标准养护强度的另一不同点是,实体强度不属于分项工程,而是作为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前提,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完成后进行。近年来,各单位为解决各类用房的严重不足,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增层和扩建改造。如果这类项目的地基承载力也象新建工程那样计算,则绝大多数情况要进行地基处理。这样势必造成施工复杂,工程量大,施工工期延长,甚至无法处理,以至影响生产和效益,故此提出在荷载长期作用下,地基土的利用问题。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