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细化明确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条件
优惠力度更大
《通知》首次明确细化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减税、免税等具体适用条件和情形,方便相关企业对照申报,可操作性较强。
符合两项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优惠
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主营收入占收入总额60%
实质性运营
“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对总机构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合作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15%税率
三类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收益
免征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促进合作区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