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典当行转让带法人股一起转让
客户委托转让一家陕西的典当行,典当行的注册资金是一千万的,当前典当行没有在执行的诉讼和异常,只有少量的在做的业务,后期能配合全部的清算。典当行的地址是租赁的,后期可以换走或者继续租赁。转让方可以负责后期金融句的变更事项。如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以随时致电了解(主页或者放大头像即可查看联系)
当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典当行机构名称及住所;
(二)当户姓名(名称)、住所(址)、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三)当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估价金额、当金数额;
(五)利率、综合费率;
(六)典当日期、典当期、续当期;
(七)当户须知。
法人股东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且近2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5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资金),净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差)大于本次投资资金;
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纳税记录与收入或财产情况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