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一“开票业务”一“蓝字发票开具”。
第二步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选择“扫码开票”,开票界面左上角将展示“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两个选项。
选择一:基础信息二维码
第一步
点击主页面提示语中的“点击展示基础信息二维码”,弹出查看二维码页面。销售方纳税人可下载二维码并提供给购买方扫描填写发票抬头信息,该二维码长期有效
第二步 购买方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微信或支付宝等扫描二维码后,根据要求填写发票抬头信息及接收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
第三步购买方保存提交后,信息将同步显示在销售方的扫码开票页面的列表中,纳税人可选择购买方信息进行发票开具。
请注意:购买方扫描基础信息二维码录入发票抬头信息后,销售方可在48小时内引用该信息进行开票。
选择二:交易信息二维码
第一步 该选项有两个功能:“填写并展示二维码”和“备注信息维护”。销售方纳税人可点击“填写并展示二维码”,进入发票开具页面,编辑除购买方信息以外的发票信息,以便购买方取得小票后可以直接扫码开具数电票。
此外,纳税人还可通过点击“备注信息维护”将常用的备注信息维护,信息将显示在新增的交易信息二维码“备注”内。
第二步 点击“填写并展示二维码”,系统将跳转至蓝字发票开具页面,销售方纳税人录入除购买方信息以外的发票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第三步 系统会弹出交易信息二维码,并提供“下载”“发送”“打印”等选项,小票上会显示销售方名称、项目名称、价税合计、备注、生产时间等信息,并提示二维码失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