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企业被稽查 一、已注销企业,法人被通知补税 违法事实: 1.公司2020年取得拆迁补偿款收入5271.6138万元未纳税申报; 2.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工商登记注销,注销前拆迁补偿款未纳税申报。 3.法人作为该公司清算组成员所填报《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福州亨利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办理工商注销时签名确认无未结清税款,涉嫌虚假申报,骗取工商注销登记。 限法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对拆迁补偿款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 二、加油站注销后仍然虚开发票,被罚727万元。 该加油站于2021年12月23日注销,其投资人郭某指使他人虚增工程业务量,伪造合同及资金流水,虚假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71.81万元,偷逃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629.08万元。 资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郭某追缴税款及滞纳金727.16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9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司已经注销,怎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税务注销时,税务局除了会关注财报、开票情况之外,有些地方的税务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公司经营不下去, 不注销也不年检、不报税,后果就是进入“黑名单”,放任不管后果很严重。 1.法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公司注册时自动跳出提示: 2.企业名称3年内不得使用; 3.法人股东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不能贷款买房、移民、领取养老保险; 4.如果有欠税的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出境,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公司怎样注销才安全? 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平时容易忽视的小税种,但注销时一定要注意。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是检查重点。 印花税采用的是正向列举方法,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合同,均应缴纳印花税,相反没有列举的,则不用缴纳。建议企业先自查, 需要补税的及时补税。 二、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老板自公司借款,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应该视同分配股息红利,按照20%扣缴个税。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自查下“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账面存货低价销售 很多企业注销时账面都有存货,可以低价销售出去吗?答案是可以。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四、账面库存分配给投资者 一家商贸公司,账面有一批20万元的商品,市场价格是25万元,注销时,计划将商品分配给股东。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应缴纳的销项税是3.25(25×13%)万元。 五、库存损毁怎么处理? 一家商贸公司,在注销时发现一批113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这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进项税。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毁损,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3(113/1.13×13%)万元。 六、留抵税额能退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均不再退还。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能给关联公司开具进项发票,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但要注意,和关联公司的交易是要有商业理由、真实存在的。虚开发票不可取! 企业注销时, 企业注销常见的6个问题供参考: 一、非正常户如何注销? 被纳入非正常户的企业,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二、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 两者各有利弊: 三、注销时税务要查3年账吗? 不一定。 目前,税收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时必须查账,视企的具体情况而定。 之所以有查3年账的说法,是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对税款追缴期有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再次提醒大家:如果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责。 四、公司注销后又收回债务,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分歧。 可以参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五、公司的清算所得怎么交税? 六、“简易注销”和“即办注销”是什么意思? 1.简易注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即办注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方式,即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提醒注意:“即办注销”方式虽方便,但企业如果未在限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纳税信用会受到影响。 不想被查,注销得按这个来!
补税+罚款!
到底要不要注销?
6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一定会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