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一、必须满足的条件
1、在广东省内投资的纯内资企业;司机必须是大陆人(大陆身份)。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上,
3、车辆用公司名义购买;
二、必须提供的档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
4、企业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档》(原件、复印件);
5、驾驶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港澳驾驶执照(原件、复印件)、内地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