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EACH认证法规1907/2006/ec的要求,如符合以下两种情形,其生产者及进口商应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
1、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产品中的浓度*过0.1%,
2、生产者/进口商产品中所含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总量*过1吨/年。
REACH 检测的目的:
(1)、进行有害化学品信息的提交;
(2)、评估及管理化学品的有害性;
(3)、注册所有用途下的该种化工品;
(4)、鼓励以下工业发展;
(5)、对健康危害较少的物质;
(6)、对环境危害较少的物质;
(7)、支持欧盟权利机构对化学品使用风险及危害的采取行动;
(8)、提高欧盟化学品企业的竞争能力将是经济发展的一剂良药;
(9)、发展有害物质评估的方法;
(10)、确保物质在欧盟内部市场的自由流通。
REACH法规是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 1907/2006),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2007.6.1,REACH 法规正式实施。
REACH 检测产品范围:
REACH 法规管控的范围相当广泛,它覆盖了几乎所有行业中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不仅包括工业中的化学物质,也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学物质生产得到的产品,如清洁剂,油漆、服装、家具、电子电气产品等。因此对全球各个行业包括电子电气行业将产生巨大影响。
REACH 管控的物质范围包括除少数物质外的其它所有化学物质。不在REACH 管控范围内的化学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不可分离中间体,废物,受海关监督的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物质,以及某些应国防需要豁免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