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S
自2009年以来,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已被纳入国际《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国应采取措施以消除此物质(注意:对于企业应符合产品销售国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国家法规)。欧盟2010年将PFOS纳入到欧盟POPs法规,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也已经在欧盟管控超过十年。
物质信息: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C8F17SO2X(X = OH,盐(O-M+)、卤化物、酰胺和其他衍生物、包括聚合物)。
欧盟POPs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混合物≤10ppm,物品<1000ppm,纺织品或带涂层的材料<1ug/m2
PFOA
物质信息: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包括:
(i)全氟辛酸,包括支链同分异构体;
(ii)全氟辛酸的盐类;
(iii)就《公约》而言PFOA-相关物质是指任何可以分解产生PFOA的物质,包括任何碳链结构含有支链或直链的全氟庚烷基且具有(C7F15)C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
以下物质不属于PFOA相关物质:
(i)C8F17-X, X = F, Cl, Br;
(ii)具有CF3[CF2]n-R’结构的全氟聚合物,这里的R’可以是任何官能团, n>16;
(iii)含8个及8个以上碳原子的全氟羧酸(包括它们的盐类、酯类、卤化物和酸酐);
(iv)含9个及9个以上碳原子个数的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膦酸(包括它们的盐类、酯类、卤化物和酸酐);
(v)本附件中所列的全氟辛烷磺酸及它的衍生物。
欧盟POPs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及其盐含量小于等于0.025mg/kg;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1mg/kg。
PFHxS
PFHxS及其盐已经于2017年7月7日列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挪威已经提出在REACH法规限制篇中管控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提案,2020年6月17日欧盟发布消息称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支持此提案,关于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限制将由欧盟委员会做出最后的决定。此外,此类物质也正在被考虑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如被加入则需在全球范围内淘汰此类物质。
物质信息:全氟己基磺酸 (PFHxS)(支链和直链)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a.全氟己烷磺酸具有C6F13SO3H结构,和盐及其任何组合;b. 具有直接连接到硫原子上的全氟烷基C6F13- 的任何物质。
REACH限制篇提案主要管控要求:物质本身不得制造或投放市场;作为其它物质的组成、混合物、物品中PFHxS及其盐含量<25ppb,PFHxS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注意此管控要求应以REACH法规修订指令正式文件为准)。
PFHxA
德国已经提出在REACH法规限制篇中管控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提案,2020年3月25日欧盟已就此物质的限制展开为期6个月公众评议,一旦评议通过则将会被纳入到REACH法规限制物质列表。
物质信息:
十一氟己酸 (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a)PFHxA相关物质(包括其盐和聚合物)具有链接到其它碳原子上的直链或支链C5F11-的全氟戊基的化合物;
(b)PFHxA相关物质(包括其盐和聚合物)具有直链或支链C6F13-全氟己基。
不包括以下物质:
(a)C6F13-X,其中X = F;
(b)C6F13-C(= O)OH,C6F13-C(= O)OX′或C6F13-CF2-X′(其中X′=任何基团,包括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