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不能申报为零了?
最近零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收到了系统提示:“以下纳税人连续3个月申报的收入为零,请确认其是否离职。若已离职,请前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离职日期后进行报送”。
出现这个提示,其实是因为自然人扣缴端升级了。当某个员工出现连续3个月申报的收入为零,须企业自行确认一下,其是否已经离职,如果是离职的应尽早从人员采集中改为“非正常”,而不是长期做0申报。
收到提示了怎么办呢?如果没有直接忽略提示,直接申报即可。
如果人员离职点击立即跳转进行填写,如果公司确实没有业务法人是零申报的,点击暂不跳转,继续工资薪金-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确定,正常填写,点击提交。
对企业的影响
另外,一旦出现这个提示,小伙伴们就要注意了,尽早将离职的人员改为“非正常”,而不是长期做0申报。
因为长期零申报会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投资人也不能
申报工资薪金了?
除了上文说到的个人所得税不能长期零申报外,还有人收到了个税调整公告:“根据政策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不得在本单位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全次性奖金收入”“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其他连续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法律援助补贴劳务报酬”及“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所得。”
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这几种类型的企业,税种认定里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企业。且该人员是这几种类型的投资人之一,就是老板,比如说个人独资的老板、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体户的老板,这几种类型的人,他们本来就是报经营所得的,报工资薪金本身就是错误的。
以前在申报工资薪金时也给老板报个0,经营所得报的也是老板。由于之前没有强制,申报了也可以过。但现在税局加上了这条规则,所以不能再这么申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