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香港财政年结日(3月31日)后的4月是香港税务局向香港公司下发利得税报税通知表的高峰期。通常大部分香港公司都会在此段时间收到香港税务局的报税通知表,我们也需要按照按照香港《税务条例》合法报税。那么,一个香港公司到底该如何报税呢?
一、香港公司法对课税要求
香港采用利润来源地原则,香港公司法课税要求: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
二、香港主要税种: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
1、利得税:相当于大陆企业所得税,按课税年度内实赚利润计算。计征时先按上一课税年度赚取的利润暂征,其后再按课税年度实赚利润进行调整,有限公司税率为16.5%,非有限公司税率为15%;
2、薪俸税:相当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每个人在每个课税年度从任何有收益的职位或受雇工作、任何退休金所得而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均须予以征收薪俸税,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
3、物业税:是向香港土地或者楼宇的业主所征收的税项。如果您在香港有一处物业用来出租,那么所得租金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缴交物业税。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