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发现市面上有销售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相同或是相近时,应当如何进行维权?
首先,要确定被侵权的外观专利是否有效。检查确认专利权是否仍在保护期内,专利年费是否已缴纳,专利权是否属于在先权利。确认被侵权专利为有效专利,即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其次,判定外观专利是否侵权。判断侵权与被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是相近种类产品;将授权公告中表示设计的图片,与侵权设计的图片或照片通过比对、分析,判断外观是否相同或相似;通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确定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是否成立。 1、购买侵权专利产品的证明。主要是购买发票,在发票上要注明:侵犯专利产品的名称,购买侵权专利产品的地点,侵权专利产品的价格,销售单位的名称等。 2、可以通过拍照、录像将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通过公证处来固定证据,同时尽可能地了解对方侵权的详细情况。 在收集专利侵权证据的同时,可发警告函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等。也可主动联系侵权方,告知其侵权行为,与侵权方沟通,要求侵权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转让合同。或者双方可就专利产品侵权的事实及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我们可向行政机关求助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协商不成时,可向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提交专利纠纷调处请求书、年费缴纳证明、专利权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经专利管理机关调解达成协议或者由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行政裁决。对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该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还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决定采取诉讼的形式维护权益,如有充足证据证明侵权方正在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且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被侵权单位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则可以申请诉前保全,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