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者管理办法规定场外期权准入门槛:
1、法人企业参与的,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产品参与的,应当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不带杠杆),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进行穿透。在符合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投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投资者的基本标准,且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同时,购买场外期权支付的期权费以及缴纳的初始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产品规模的30%。
场外期权准入门槛是交易所以外的市场进行交易的期权,主要由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设计,终由期货公司等机构与客户签订协议的形式进行。期权卖方(一般是券商)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合约期限长短等定价因素向买方收取一定期权费,波动率越大、期权费率越高。股指期权,因为场内对冲工具更丰富、规模更大,对冲成本相对较低,股指期权的期权费相对更便宜。券商会在场外期权交易的同时,在场内交易对应个股或指数以来对冲风险,所以,期权费、结算金额、对冲成本直接影响券商场外期权业务的盈利能力。
场外期权准入门槛主要两种业务模式
1、 “企业+期货公司”模式这种模式涉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两个主体,适用于大部分想用期权规避风险的企业,如合作社、加工商、贸易商等。
此模式具体原理和流程如下:
(1)客户向期货公司提出自己的风险管理需求,购买期货公司为其量身定做的场外期权产品,支付相应的权利金,将价格波动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
(2)期货公司为规避风险,通过复制期权操作在期货市场不断进行风险对冲操作,直至期权到期。
(3)期权到期后,若客户购买的期权达到行权条件,则期货公司对客户进行现金赔偿。
和目前国内有限的50ETF等场内期权相比,场外期权准入门槛由于非标准化,在杆杠率及行权日期上都更加灵活。在国内,个股期权还是场外期权,报价主要靠人工完成。每个券商的报价都会有变化,可以做的期权会有不同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