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什么特别的监管要求?
1 区域的监管方面
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
区内不得设立盈利性和商业性的生活消费设施。
除保安及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区内居住。
2 企业的监管方面
(一)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当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企业应当规范内部管理,建立符合要求的账册和报表,记录本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货物物品 的进出转存等情况。
(二) 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制度。
(三)海关依法对区内企业也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可对区内企业开展海关稽查。
3 货物的监管方面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收发货人填报备案清单,纳入贸易统计。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报关制管理,收发货人填写报关单,不纳入贸易统计,纳入单项统计。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进出的货物,通过申报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实现自由流转,可以不申报报关单和备案清单,不纳入海关统计,不实施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四)区内货物不设存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