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印花税所需文件
根据香港税务局印花税署的相关要求,需要盖印花的是转让文书(Instrument of Transfer)与成交单据(Bought & Sold Note),同时需要提供如下证明文件,以便印花税署评定印花税:
1.公司章程细则(如公司成立时间少于18个月);
2.公司近期周年申报表(如公司成立时间为18个月或以上);
3.公司注册证书;
4.股份买卖协议/股份收购协议;
5.同意股份转让的董事会议记录;
6.管理账目期间分派股息的决议(如有);
7.新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新年度审计报告是指财务数据截止日6个月以内的新年度审计报告。如没有审计报告,则提交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提供近期(股份转让日3个月内)的管理财务报表(management accounts)。如果是控股公司,则需要提交合并财务报表或旗下每个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是新成立而未开业且没有经审计的账目,则需要提交书面确认函并附上公司注册证书副本作证明。之所以要提交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目的是印花税署方便核实股份转让对价是否合理,以便印花税署进行评税。如果股份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载明的公司市场价值,且公司不能合理说明的,税务局可直接根据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数据核定应纳印花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