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以后,依据香港公司法规定,应在公司成立18个月内,收到税局发出的利得税表时尽快提供香港公司审计报告。很多人以为只要按照要求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就足够应付,追求付出的成本越低越好,其中有个细节蕴藏着风险,甚至可能影响公司的运营!
本文将从审计报告意见的类型出发,解读不同审计报告意见所带来的影响,帮助大家规避相关风险!
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 自2023年4月1日起, 所有公司无论入息金额多少,都必须做账审计, 无运营的公司也必须递交附有香港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不活跃审计报告)。
通常,香港执牌会计师(核数师)会依照香港公司管理条例、会计师公会发出的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以及审计准则及要求,对香港公司账目进行客观的做账审计,并附注对于这家香港公司已有资料进行做账后,出具的专业、客观的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