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增值电信审批历史发展
(一)2020 年 1 月之前,需要以下流程
1、需要先取得《外商审定意见书》
2、到商务部取得《商务批准证书》
3、增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范围
4、取得“合字许可证”
2020 年 1 月后,取消《商务批准证书》
2020 年 10 月后,取消《外商审定意见书》
三、外资参照内资申请要求
1、在境内注册
2、境外上市 H 股/B 股
3、外资占比 10%以内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境外直接上市+注册在境内的企业;子公司、 境内 B 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经营电信业务满足以上条件也可参照内资。
申请公司如果是上市公司,最大投资方是中方的,外资占比 10%以内,可直接在省管局申请,无需走外资流程。
如果申请公司的股东是上市公司有外资,则需要在工信部申请。
(二)1%以内 可按含少量外资视同内资来申请,追溯外资部分,内资企业提供企信网截图
工信部回复(外资占比 1%以内):
依据商咨函(1)号文+工信部内部文件,除上市公司 H 股 B 股 境内中央结算,其他的比例小于等于 1%以内,是在省管局 参照内资申请
外资ICP办理流程如下:
1、外资企业需先到工信部提出申请,获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通信司办理准入证”;
2、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内资相同申办材料”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5、等待审核,工信部受理后40-60工作日内会做出审批决定,如无法通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