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设立多层的BVI公司呢?
1、为顺利进行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这种情况多见于异地上市的公司,即所谓“红筹架构”。
对于在美国、香港等地上市的公司,如果该公司注册为BVI离岸公司,则公司的资产注入和抽离操作可不受上市地区的法律法规约束。
中国联通的操作就属于这一例:中国联通的母体为BVI联通集团,拥有A股中国联通600050的51%股份。2000年,联通0762在香港注册,并在香港上市。为了将联通A股的资产注入联通0762,以助它在香港融资并提振股价,联通集团注册了另一BVI联通新世纪,作为BVI联通的全资子公司。之后,联通集团将CDMA网络的北方各省资产注入BVI联通新世纪,而联通0762随即收购了BVI联通新世纪,完成了资产的转移。
2、为梳理海外资产
这种情况普遍见于进行过海外扩张,但未能合理规划股权结构的公司。
比如某家出版业国有大型进出口企业,为了实现业务扩张,在90年代在日本、美国、欧洲、南美等地扩张十几家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由于不同机构的股权归属不同,这家企业面临海外资产和收益的梳理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该企业选择了多层BVI结构。首先成立BVI 1作为国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后注册多个BVI,每个BVI对应一个海外合资公司,并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将母公司的所有权转让给这些BVI。醉终由BVI 1控股,将所有BVI列为其全资子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该企业成功梳理了其海外资产的结构,方便了今后的股权操作和分拆上市。
此外,该企业的所有海外利润都被视为国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因此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