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所得税和税收优惠
1. 基本税收规则。公司(Corporation)适用的边际税率为21%,几乎所有的收入类型都会被纳入应税所得。亏损可以向前结转2年或向后结转20年。公司可以选择按照公历年度或者财政年度作为纳税年度。
2. 研发费用抵免。纳税人的合格研发支出(Qualified Research Expenses,以下简称“QREs”)中超过“基数”(base Amount)部分的20%可以作为研发支出税收抵免,在特定期间内用于抵免其应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直接抵免税款,而非作为成本项)。当年的基数由纳税人前四个纳税年度的平均收入额乘以固定比率得出,固定比率醉高为16%。基本数额不能低于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合格研发支出的50%。此外,纳税人还可以适用替代简便抵免法计算抵免额度 — 纳税人在2008年以后纳税期间内产生的合格研发支出超过前三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合格研发支出50%的部分的14%可以作为研发支出税收抵免。纳税人享受的抵免优惠金额必须从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中扣除。研发费用抵免的适用无需税务机关审批,在年度申报中自行披露计算。
3. 跨境服务或许可的优惠税率。美国公司可从“得自国外的无形所得”(Foreign Derived Intangible Income,FDII)适用较低税率,2025年之前有效税率是13.125%,2026年及之后则是16.406%。FDII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大致的逻辑是:1)美国公司以全部所得扣减来源于海外子公司的一些所得项目后,计算出“可扣税收入”(Deduction Eligible Income,DEI);2)用DEI扣减固定资产净值乘以10%;3)用扣减固定资产回报后的DEI乘以向海外销售货物、服务或租赁海外资产产生的所得,再除以DEI。其逻辑是“全部并非源自固定资产的货物、服务出口所得都应该适用优惠税负”。FDII的适用无需税务机关审批,而是通过单独的申报表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