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进口操作流程:
跟客户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港以后,开始进行进口清关手续的办理。
1、首先是要提供船公司(船代)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
必备单证: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委托、申报要素。
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原厂保单、原厂invoice、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审单出税后,客户需在15日内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办单提柜,到仓库或工厂卸货。
货物到达南沙港后,进口商应及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需填写《进口报关单》,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资料。
3. 查验
海关将对进口进行查验,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品质、包装等方面的检查。查验合格后,海关会出具《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 放行
完成查验后,海关将为进口出具《进口放行通知单》,准予货物进入。
注意事项
1. 申报要素
在申报过程中,要准确填写申报要素,包括品名、产地、规格、型号等信息。如申报要素与实际货物不符,将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