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放电:本试验评估可充电电池组或可充电单一电池电池组承受过度充电状况的能力。每个电池应在环境温度下与 12 伏直流电源串联在起始电流等于制造商给定的放电电流的条件下强制放电。 将适当大小和额定值的电阻负荷与试验电池串联,计算得出给定的放电电流。对每个电池进行强制放电,放电时间(小时)应等于其额定容量除以初始试验电流(安培)。要求:原电池或可充电电池如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 7 天内无解体,无起火,即符合本项要求。
我国民航总局对锂电池空运的监控措施也非常严格,明确要求各公司和机场货运收货部门必须对每种型号锂电池UN38.3检测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无法提格检测报告的,民航将禁止空运。
几乎所有的锂电池必须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UN 38.3的检测和认证,以确保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如果锂电池与设备没有安装在一起,则还须通过1.2米自由跌落试验。
以上就是关于UN38.3认证的相关介绍,如您有相关产品需要办理运输鉴定报告 ,可以电话咨询环测威工作人员,获得详细费用报价与周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