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小编客户问我,说自己是建筑公司,最近在核销外经证的时候,项目地税务要求缴纳环境保护税才可以注销外经证。客户以前从来没有缴纳过这个税种,完全是一头雾水,税率多少不知道,计税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完全不知道从何入手。今天小编就根据自己的了解简单聊聊建筑行业如何缴纳环境保护税这个问题。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停征排污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义务人。征税项目为四类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而我们的建筑企业涉及的大多都是大气污染物。
大部分建筑企业前进都没有缴纳过这个税种,从今年开始很多地方税务开始要求项目上必须缴纳该税种才能核销外经证。那作为建筑企业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多少环境保护税金呢?
首先确定,计税方式=每污染当量数*适用税率(见下图)
其次知道:每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下图)
最后要知道排放量的计算,有四种方式: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实务中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是按照第四种方式进行。也就是不一样的地区可能会有不一样的计算排放量的标准。以小编所在是重庆地区举例,排放量的计算方式为:
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削减量系数)*建筑面积或者施工面积(见下图2)。其中(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削减量系数)根据建筑工地类型不一样系数也不一样(详见下图)。
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削减量系数
最后可以得出小编所在重庆的建筑企业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排放量/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每污染当量的税额(重庆见下图)
针对建筑企业小编想说,前几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建筑企业没有缴纳过环境保护税,以至于税务要求缴的时候是完全不懂的状态。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税务在建筑企业核销外经证的时候要求完税该税种,对于我们相关人员应该要有所了解,可以根据企业项目的时间和业务情况去沟通,尽量避免多缴税。建筑行业这几年本来就是比较难,本身税务问题也比较多,作为企业的涉税办理人员我们一定要运用好相关政策尽可能的为企业节税降负。
另外针对建筑企业很多材料采购无票、人工费无票、茶水费支出无票的情况。针对这些无票支出,可以合理的运用地方税收洼地园区的核定征收解决。比如工地上的材料采购无票,可以在税收洼地园区成立一个核定的个体户,以个体户进行采购再销售给建筑公司,由于个体户是核定征收的可以开票给建筑公司,就能解决这样的无票支出问题。以小编的重庆举例,税收优惠园区针对个体户核定征收,核定税率0.6%,以开票100万举例,仅需缴纳6000元的个税即可完税。除此外,针对建筑公司、劳务公司、材料公司,注册地址落户在园区的,还可以享受公司纳税的50%-80%的高额财政奖励,也是可以大大的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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