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短期出口融资是什么意思?

国际贸易短期出口融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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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短期出口融资的概念· 国际贸易短期出口融资是指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
· 在短期出口贸易融资方面,分为装运出口前融资和装运出口后融资。
· 装运出口前融资:指对出口货物的收集、采购、加工、生产及包装所需资金的融通。
一般银行并不另外要求提供抵押品,但为了证明这笔交易确实存在,常要求提供信用证、销售合同或舱单等。
· 装运出口后融资:多半以半年为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银行凭货运单据,主要是提单,给予资金融通。
· 银行除注意出口商信用外,常因付款方式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
 二、国际贸易短期出口融资的类型1、出口押汇的概念· 出口押汇又称议付(Negotiation)或买单(Bill Purchased),是指银行买入出口商开出的汇票以及有关货运单据(有时也可以没有汇票)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
其后,如进口商或汇票付款人拒付货款,押汇银行可向出口商追偿。
·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出口商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往往会对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允许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支付现金、以便它在不动用资金的情况下,进口并销售货物,获得利润。
待货物销售完毕,进口商在承诺期内将回笼货款付给出口商。
由于出口货款回笼时间的延后,出口商的资金周转便会出现困难。
因此,从出口商发运货物到收汇出口货款的这段时间内,出口商急需银行提供融资便利。
2、出口押汇的类型1)有证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押汇· 有证出口押汇有时又称出口信用证押汇(Negotiatio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即出口方凭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将货物发运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制作单据并提交往来银行要求押汇议付,即以出口单据为抵押,要求银行提供资金融通。
对议付行来讲,这种融资风险较小,收款比较有保障。
·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一般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
· 当出口商同意按信用证规定开立远期汇票而出运货物,则货款的收取顺延到远期汇票到期日。
· 如出口商希望在到期日之前取得资金,一种方式是将已承兑的远期汇票向银行贴现。
另一种方式是由银行叙做出口押汇,这就是押汇银行买入出口商向银行提供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远期汇票可以不经承兑给押汇银行,这相当于押汇银行向出口商发放一笔单据抵押贷款。
如果信用证规定开立即期汇票,银行也可叙做出口押汇,银行买入单据应向出口商扣除收妥票款的回程利息(远期汇票应扣除至到期日的利息)。
这笔贷款归还的保证,就是出口单据寄到开证行后经其审核无误后的偿付贷款。
· 出口商作为押汇的申请人,向银行申请押汇时,必须持有国外银行开立并经承办出口议付银行审核同意接受的不可撤销的有效信用证。
同时,出口商所提供的货运单据必须严格符合有关信用证条款,达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开证行必须是资信可靠,有良好的国内外声誉。
开证行所在地区应该政局稳定,外汇管理规范,收汇风险较小。
 2)无证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 根据出口合同规定,如不采取信用证方式,出口商在装货后为了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可按发票货值开出汇票,跟随发票及其他货运单据,委托当地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这种行为被称为托收。
· 通俗地讲,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出具债权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完全依靠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出口商(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托收银行与代收行(进口方银行)之间只是一种代理关系。
银行并不承担付款的责任。
因此,这种结算方式对进出口商双方来说,利益风险很不平衡,对出口商而言其风险要更大一些。
· 出口商以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托收方式出口时,收回贷款需要等到国外进口商取得货运单据或chengduihuipiao到期,通常需要数周或数月,对出口商而言,资金周转受到影响。
因此,希望从银行得到短期资金融通。
但以托收方式出口,以商业信用为依据,没有以银行信用保证的信用证作为保障,风险较大,银行一般不愿叙做押汇,而以托收方式处理。
· 因此,无证出口押汇又称出口托收押汇(Advance Against 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出口商提交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贷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
一般而言,银行根据出口商的资信状况,对D/P托收叙做押汇,即买入托收项下的有关单据,但不叙做百分之百的押汇,最多只向出口商提供相当于汇票票面金额80%的资金融通,余额待贷款收妥后再补。
对D/A 托收,银行一般都拒做押汇,因为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 为减少信用风险,叙做托收押汇业务的银行往往对出口商有以下几点要求:1. 安排相应的货物运输保险。
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或在目的地仓库发生灭失活损坏,银行就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索赔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2. 选择恰当的代收行。
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均位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托收行要在进口商所在地选择一家资信良好、合作较佳的银行作为代收行,从而保证国际惯例的遵守和各种托收指令的执行,顺利收取款项以减少风险。
3. 为了防范进口商拒付风险,避免陷入追索出口商甚至被迫变卖货物的被动局面,托收行在叙做托收押汇时一般先与出口商签订质押书,而且托收押汇利率一般也稍高于信用证出口押汇利率。
当实际收汇时间(银行垫款时间)超过押汇期限时,托收银行有权向出口商追收差额押汇利息。
当托收款项变为呆账、坏账或长时间不能收回时,托收银行有权向出口商索回垫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3.出口押汇的流程· 这里专指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
它是银行为加速您的资金周转,在您提交信用证项下出口货运单据后提供的融资便利。
· 银行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业务手续简单。
您只需在货物发运后,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到相关银行,便可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获得资金融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促进业务发展。
如图3-1所示。
            · 具体来讲,商业银行承做有证出口押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对出口商的审查。
出口商向银行申请办理押汇,需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
如果是首次申请,还应签具"总质权书",以确定其对承办行所负的责任。
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的出口商,原则上必须已在该行开立往来账户,并且有良好的信誉。
如果是新客户,承办行则应首先对其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承做。
审查的内容包括:申办人的企业组织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能力以及负责人员的信用作风等。
2. 对信用证的审查。
出口商凭信用证申请承做押汇时,应把信用证交承办行检验审查。
审查的要点是:信用证是否已过期、信用证金额是否已用完、信用证是否已经被开证行撤销。
对信用证的审核是银行办理有证押汇业务的最重要的程序。
3. 对单据的审核。
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是保证进口商接受单据和开证行向押汇行付款的先决条件。
如果单据同信用证条款不符,进口商有可能不接受单据,开证行也不予付款,最终单据会被退回押汇行,使押汇行蒙受损失。
因此,押汇行必须对单据仔细审核,审核原则是“单单相符,单证一致”,以保证全部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单单相符是指单据与单据之间在内容上必须相互呼应和一致,单证一致是指单据必须和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
目前,****银行一般以国际商会制定的第500号出版物关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作为审核信用证和信用证项下各种单据的依据。
·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单据不符,押汇行应该将其退交出口商改正。
如因为单据中无法改正的错误或因缺少某种单据,使押汇行不能接受时,押回行应该通知出口商与开证银行联系修改信用证;对于信誉良好的出口商,也可以由其出具"赔偿保证书",必要时可请信誉良好的第三者为其担保,由押汇行向开证行说明不符之处,并对出口商凭保先付。
1. 押汇款项的支付。
押汇行在对要求押汇的出口商交来的汇票和全部单据进行审核并同意受理后,即向出口商付款。
同时在信用证上注明受理金额后,把信用证退还给出口商。
押汇行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的金额时,必须首先弄清手续费(即抵押行办理押汇业务所收到的手续费)由谁——受益人还是开证人——负担。
如果由受益人负担,押汇行应从单据金额中扣除手续费后,将余额付给受益人。
2. 押汇款项的托收。
押汇款项付讫后,押汇行应填制“押汇收款委托书”,连同汇票和全部货运单据,一并寄送国外开证行收取押汇款,或寄送国外代理行委托其代收。
对押汇行来说,押汇款项划付并贷记押汇行账户后,一笔押汇业务便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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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5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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