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证注意事项
1. 如公证时已接近商证到期日,需特别留意公证的有效期,在商证到期换取新证及递交最新周年申报表后再办理公证,如很急,必须在商证21天有效期内办理公证;
2. 如除公司资料外,还需加上其它文件(如授权书)的公证,董事需带公章亲临律师楼面签,如果公司有几个董事,其他不到签的董事也需要签署会议记录,并寄回原件;
3. 公证目的如果是注册公司,董事不方便到律师楼面签,可以做视频公证,办理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起,签名的文件要寄到律师楼,且增加律师为临时秘书的文件ND2A在注册处显示“可供查阅”后才可以办理;
4. 如果用于以下地区注册外资公司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河源市,广东省东莞市,要以公证全套+会议记录的形式;
5. 如果公证内容及目的涉及变更股东、变更中国公司股权、变更董事、变更法定代表人及商标转让等事项,公证要以《公司董事/股东决议证明》出具,要求香港公司董事到香港律师楼面签文件,不接受视频签署,涉及到转出资产等高风险公证,需要所有股东到律师楼面签文件。
二、常见三种香港律师公证形式
1. 公证两证,公证书以《证明书》出具,即公证注册证书+商证;
2. 公证全套,公证书以《公司资料(状况)证明》出具,公证注册证书+商证+法定文件或周年申报表+章程;
3. 公证全套+会议记录,公证书以《公司董事/股东决议证明》出具,公证公司资料+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要到律师楼面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