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第三类经营范围如下: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
用于植入人体或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体外震波碎石机、病人有创监护系统、人工晶体、有创内窥镜、超声手术刀、彩色超声成像
设备、激光手术设备、高频电刀、微波治疗仪、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x线治疗设备、200ma以上x线机、医用高能设备、人工心肺机、内固定器材、人工心脏瓣膜、人工肾、呼吸麻醉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
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器、ct设备等。
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应该具有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并对面积有具体要求。
2、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的在岗人员。
3、应当具有与经营产品相关的拥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
4、拥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