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没有取得《报关资格证》的报关人员,需委托有报关资格的企业代理进出口报关业务;如果企业有相关人员,并自理报关业务,还需到公安局备案,刻制“ 报关专用章”。
进出口备案登记材料: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