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建设部近颁布了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文规定了未取得fangdichankaifazizhi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虽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认定其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法律效力。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业务。
二、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备齐材料、颁发资质批复文件。
三、申报材料:资质申请报告(附:县(市)主管部门的意见)、fangdichanzizhi申报表;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机构设置情况;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