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许可证您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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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

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网函〔2022〕27号  北京、上海、广东、湖北省(市)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相关管理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网络影视剧、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均不得直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游戏,不得通过直播间等形式为各类平台的违规游戏内容进行引流。  2、加强游戏直播内容播出管理。各网络直播平台,特别是游戏直播平台应从内容设置、宣传互动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对网络游戏直播节目的管理,切实把好导向关、内容关、宣传关,建立健全游戏直播节目相关的信息发布、跟帖评论、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完善节目监看和舆情监测机制。  3、加强游戏主播行为规范引导。各平台应引导主播与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同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视听生态环境。网络主播应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4、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5、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并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指导督促各游戏直播平台或开展游戏直播的网络平台设立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采取有效手段确保“青少年模式”发挥实际效用,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并为未成年人打赏返还建立专门处置通道。  6、严格履行分类报审报备制度。游戏直播节目上线、播出及版面设置应按直播节目相关要求报送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网络视听平台(包括在相关平台开设的各类境内外个人和机构账号)直播境外游戏节目或比赛应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请各省局督导辖区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和相关游戏企业,聚焦突出问题,细化管理措施,加强联管联治,切实把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



关于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络视听许可证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网络视听经营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网络视听经营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制定。如何办理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健全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申请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的流程  1、申请单位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报送纸质材料;  2、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在收到材料日起20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收到申请回执初审意见后,在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决定,不批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其中专家审核要20日);  4、批准申请的,将颁发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公示。申请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播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4、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材料;  6、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7、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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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6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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