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介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介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介绍
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2. 根据互联网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展览比赛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展览比赛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许可别称:文网文许可证,文网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类:
音乐娱乐类 演出剧节目表演类 动漫画产品类 展览比赛活动类 美术艺术品类
审批单位 省文化厅(部分地区为市文化局)
审批时间 20-60个工作日(根据地方政策而定)
文网文基础材料提交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网络文化、经营网络文化服务)
(二) 最新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张)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四)8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别省份需要8人shebao证明
(五)网站域名证书
(六)公司法人股东及专业人员的联系方式公司座机传真等联系方式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文网文办理条件
1. 1.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 2.公司为内地企业
3. 3.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4. 4.有符合办理的网站
5. 5.公司名下需要有相关人员shebao证明